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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1236931-5/2021-13752 | |
| 發文字號: | 發文時間:2021-04-28 |
| 發文機關:沁源縣民政局 | 主題詞:老年人;補貼;高齡失能 |
| 標題:沁源縣老年人補貼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1-04-28 |
●老年人補貼名稱: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
●補貼依據:晉民發〔2019〕30號
●補貼對象:全縣城鄉低保中的高齡、失能老年人
●補貼內容和標準:(一)城鄉低保家庭中80周歲(含)至99周歲(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標準50元;
(二)城鄉低保家庭中60周歲(含)至99周歲(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兩項都符合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
●補貼方式:隨低保金按月社會化發放
●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對于低保對象中年滿80周歲的老年人,可不經過個人申請由各鄉(鎮)直接納入高齡補貼發放范圍。對于低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的重病(省定39種病種)和重殘(一二級殘疾和三級智力精神)人員,可不經醫療部門鑒定,憑診斷書和殘疾證由各鄉鎮直接納入失能補貼范圍;對低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無診斷或殘疾證但事實完全喪失自理能力人員,經村委和鄉鎮調查屬實的可以由鄉鎮填寫入戶調查表參照特困人員自理能力評估表評估簽字后納入失能補貼發放范圍。
●辦理流程:對于低保對象中年滿80周歲的老年人,可不經過個人申請由各鄉(鎮)直接納入高齡補貼發放范圍。對于低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的重病(省定39種病種)和重殘(一二級殘疾和三級智力精神)人員,可不經醫療部門鑒定,憑診斷書和殘疾證由各鄉鎮直接納入失能補貼范圍;對低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無診斷或殘疾證但事實完全喪失自理能力人員,經村委和鄉鎮調查屬實的可以由鄉鎮填寫入戶調查表參照特困人員自理能力評估表評估簽字后納入失能補貼發放范圍。
●辦理部門:縣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及各鄉鎮民政服務中心
●辦理時限:與城鄉低保同步按月辦理
●辦理時間、地點: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各鄉鎮民政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0355-7846966